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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工信部等联合启动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
2015-01-05


     1月5日下午消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
      要求新入网的手机用户必须实名,此前未实名的老用户,在办理新业务时也必须补充完善个人资料,重点核查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手机卡的用户,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电话“黑卡”是指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电信企业)各类营销渠道在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应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联网比对等有效技术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实现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停止人工录入方式。
     2015年9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类实体营销渠道要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在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通过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通过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
     对于2013年9月1日前入网的未实名老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在为其办理新业务、更换电话卡时依法要求其进行补登记。电信企业要对以同一身份证件在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等用户为重点,通过核验登记信息、回访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据公安部第十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仅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侦办各类电信诈骗、网上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涉网案件15.7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7.3万人。
     根据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统计,不实名的手机卡、上网卡,已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常规”装备。近期公安网安部门参与破获的58起犯罪案件中,有51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使用了不实名的手机卡、上网卡。其中电信诈骗犯罪案件23起,其他犯罪案件依次为绑架、敲诈勒索、网络贩枪、贩毒、网络盗窃等。
     针对普通用户担心的电信企业是否能妥善保管用户的个人信息的问题,工信部表示将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护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按照“谁委托,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毁损或者丢失。对违反这些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予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向社会公告;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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